流浪狗时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狗多的情况令许多人担忧。城市里的无家可归的狗,应该怎样处置才好呢?
最近,有个小区的居民挂出横幅和花圈,为养了八年的流浪狗“喊冤”,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根据成都商报的消息,水映兰庭小区里的一条流浪狗被人给弄死了,这条狗被不少住户照顾了八年,大家都很喜欢它,可它却被人以保安的身份给打死了。有些居民就拉出横幅,要求找出凶手,不然就不再缴纳物业费。
流浪狗被打死谁之过?
这次事件表明,这只流浪犬在社区中生存了八年,部分住户偶尔会给予食物,但它始终没有主人,也没有接种过任何疫苗,并且从未登记过身份信息,这种情况确实令人担忧,毕竟新闻中曾提及有居民向物业反映该犬只伤人事件,但相关投诉并未得到有效处理,物业方面也默许了它的存在,这样的状况无疑隐藏着较大的安全风险。
这条狗在小区里安稳地待了八年,但没人能担保将来会不会发生狗伤人的状况。要是真有业主喜欢它,就该按规矩去收养。有网友就质疑,你们这么爱这条狗,干嘛让它漂泊八年,口口声声说爱心,实际又不肯负责任,怎么不早点送到专门的收养所,万一狗咬了人要赔钱,业主们会挺身而出吗?
流浪狗没有按时接种预防针,生存环境比家养狗差得多,因此它们身上可能附带的鼠疫、跳蚤等病菌和寄生虫的概率要大得多。流浪狗由于缺乏照管,容易变得有敌意和攻击性。所以人们通常对流浪狗要么选择远离,要么自己领养,然后带它们定期检查和接种疫苗。
简单粗暴地处决流浪犬,这种做法确实不妥。许多网民就表示:为何不事先通知,让它们有机会被领养或送往救助机构。不过,也有网民主张必须执行死刑,因为小区里随意放养无家可归的狗,本身就潜藏着风险,小区居住着众多儿童,万一有孩子被叮咬,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流浪狗就真的没有解决办法了吗?
数量庞大的流浪狗从何而来?
城市各个角落,四处都能看到流浪犬,它们依靠垃圾桶中的剩饭残渣维生,毛色黯淡,形态十分邋遢。根据相关资料,我国目前大约有四千多万只无家可归的狗,这种状况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问题,而且这类狗伤人的事情经常发生。那么这些流浪犬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

一部分原因是众多宠物狗主人中途抛弃它们,导致大量无家可归的狗出现。有些狗主人起初因为一时冲动领养狗狗,后来又因为各种缘由丢弃它们,这就造成许多狗在街头流浪。还有一部分狗是因为意外走失而变成流浪动物。许多养狗的人不使用牵引绳,让狗在道路或小区随意活动,这样走失的可能性很高。一旦它们走失,就会转变为无主的流浪狗。
新闻报道显示,不少关注动物福利的人士指出,饲养宠物并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办理注册手续的情况很少,使得养狗变成了一件相当随意的事情。有些人开心时会领养一只,一旦觉得麻烦就轻易抛弃,因此无家可归的狗越来越多了。
另外,狗的过度繁殖造成狗的数量急剧上升。原本作为宠物的狗没有采取绝育等节育手段,当母狗怀孕生出很多小狗后,无力或不愿意饲养的主人,又不能通过正规途径送给别人,可能会将这些小狗丢弃,从而引发流浪狗的困境。被遗弃的流浪狗由于缺乏管理,继续繁殖,导致第二代流浪狗的数量进一步增加。
并且各地救助站数量不多,设施简陋,通常仅能照料少量流浪犬,其余大多流浪犬持续在街头社区徘徊,自行寻找食物,或依赖他人施舍维生。
流浪狗问题存在已久,各地努力但收效甚微
国内流浪犬现象由来已久,涉及此类犬只伤人事故屡见不鲜。各地相继出台针对犬只饲养的管理条例,意图健全犬类管控措施,然而实际推行效果并不理想。
近些年,不少城市已经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清晰界定了养狗的各项要求。北京、上海等城市此前便公布过养狗的规则,其中特别强调不能抛弃饲养的猎犬,违反者将需承担相应后果,同时对于狗的转手和遗弃行为也都有详细规定。然而这些措施并未有效遏制流浪犬只的增多,主要原因是真正遵守养狗规定的人并不多。多数被遗弃的狗很难寻回它们的抛弃者,也难以让责任方承担后果,除非是走失的狗自己提供了线索。
各地不少法规要求犬只需完成登记手续,提交必要文件,并支付相应费用。部分饲养者因费用问题选择不办理登记。这种情况导致一些饲主可以随意收养和遗弃犬只,毫无约束。
济南市自2017年起推行养犬积分管理制度,针对犬只滋扰居民、外出不系牵引绳、未携带犬证犬牌等情况,会发出告诫并予以扣分,累计扣除12分的养犬者,其犬只将被暂时收缴,需到指定场所研习养犬法规,通过考核后才能取回犬只。这确实是管理犬类动物行为控制狗患的一个可行途径,但这仅适用于家养犬类,对于街面上那些没有归属的流浪狗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翟广阔在华声在线上发表的《“养狗计分制”未必拴得住流浪狗》一篇文章中提出观点:这种制度仅能约束那些依法养狗的人,对于自由游荡的流浪犬却无法起到作用,因此必须把对流浪狗的管理纳入法律框架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这一系列规范专门针对驯养犬类制定了详细条款,然而对于无主流浪犬的管控,现行法律却缺乏相应约束。
对于流浪狗得从源头做起,需各方共同努力
流浪犬群体变动频繁,控制起来比较困难,而且国家层面没有专门针对这类狗的管理办法。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会设立动物收容机构,民间也会成立动物救助组织,把这些走失的狗集中起来看管。不过,这种管理方式终究效果不大,想要真正解决流浪狗问题,还是要从根本入手,降低狗被遗弃和走失的现象。
要降低狗只被遗弃或走失的情况,首先需要健全针对流浪犬类的法规体系,明确相关规范。同时必须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推行强制性的饲养登记措施,并且可以设立饲主资格认证制度,这对约束不负责任的宠物主人有显著效果。宠物主人若发现爱宠不见,能够向管理部门进行报告,有助于宠物被寻回。对于蓄意抛弃宠物的行为,必须实施重罚,以此杜绝无家可归犬类的产生。
同时能够强化对家犬的管控,为每只犬只建立档案信息,对于遗弃犬只或纵容犬只无序繁衍等情况施以惩戒。可以参考长沙市的经验,今年6月27日,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文本。该草案计划将长沙市的行政范围设定为禁止饲养犬只的区域、实施严格管理的区域以及实行一般性管理的区域。现在,狗必须戴上“电子身份证”,这是必要条件。通过扫描芯片,管理人员可以查到狗主人的资料,从而有效降低狗丢失和被遗弃的情况。
另有一途径是健全流浪犬的收容治理办法,对当前流浪犬实施恰当手段以控制其种群规模。流浪犬的治理需组建专门机构,制定一套完整的收容救助规范,并且强化宠物领养机制,借助相关优惠政策,比如降低或免去登记开销、提供免费免疫接种等,激励养宠者自愿认领收容所的犬只,以此降低流浪犬的总体数量。

不少地区有对流浪犬实施大规模清除的现象,组建了专门执行任务的队伍,这种做法无疑非常过分,现在,国际上普遍认可管理流浪猫狗等动物的最佳手段是"TNR"方案,就是"捕捉、绝育和释放"。将某个区域内的流浪猫狗全部抓捕,进行绝育手术之后,再放回它们原本生活的环境,同时进行后续关注。健全动物权益法规的国家通常会对流浪犬进行捕获,实施疫苗接种,进行除虫处理,执行节育手术,并将它们重新放归社会,仅对患有疾病或具有攻击性行为的犬类采取安乐死措施。
在治理流浪狗这块,我们或许还可以看看国外相关做法。
德国法律明文规定,遗弃犬只者(含搬迁后仍将犬只留在原地的行为)须缴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情节恶劣的虐待犬只者可能面临两年的有期徒刑。想要领养狗的人必须接受审核,审核内容涉及领养动机、是否有照料条件等方面,领养时还需签署协议,以此防止犬只再次被遗弃。
澳大利亚需要对流浪犬进行审视,违法抛弃的宠物会被收容所接纳,那些身体或精神状态无法适应普通家庭环境的,可能会被实施安乐,成功通过评估的犬只将接受绝育手术和免疫接种,随后进入领养流程。

日本会将流浪犬的管控归入当代社会公共事务范畴内。法规要求宠物狗饲养者必须申请登记许可,该证件需持续佩戴在犬只项圈上。此外日本推行宠物终身照护原则,一旦蓄意伤害或致死宠物,当事人将承受刑事制裁与经济赔偿。
参考这些国家健全的流浪犬治理法规,我国在相关制度方面仍需改进之处颇多。养犬者必须提升对宠物的责任感。如此一来,城市中的流浪犬数量才能下降,它们才有可能获得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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