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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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实施方案通知,其文号为海府〔2016〕9号,各街、各类区政府部门以及各直属机构接到这个通知的来源同属于海珠区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印发实施方案一类通知,《广州市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实施方案》这项内容,是已经过区政府第15届进行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而目前的情况是要把通知的上述内容印发下来给你们,要求你们遵照着加以执行,要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碰到了问题,那麻烦径直和区科工商信局去讲,详细的联系人是谢富秀,联系电话是84417643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在2016年3月15日,有广州市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实施方案,为的是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会展业的投入,支持各类展会以及展览企业朝向海珠区聚集,加快会展行业的发展,所以特地制定了这个方案,其中包括对展览企业的扶持,本方案所讲的展览企业是指把从事会展相关业务当作主营业务,并且依法拥有从事相关服务经营资质的企业,这里面涵盖展览公司和展览服务公司 。组展商公司指的是作为展会经营主体的展览公司;为展览会直接提供展馆、设计、承建、布展等服务的公司就是展览服务公司。(一)展览企业扶持措施 1. 展览公司在海珠区新设立(含迁入,下同)的, 具有年营业收入两百万以上展览业务的应给予奖励。公司展览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两百万的要一次性给五万元奖励;首次超五百万的要一次性给十五万元奖励;首次超一千万的要一次性给三十万元奖励 。达成奖励条件之时的公司,于紧跟其后的下一个年度以内去兑现奖励,奖励金额依照该公司所达成的在奖励类别当中所处最高位置的奖励标准来执行,不存在重复进行奖励的情况 ,当公司展览业务那一年在总的营业收入这个方面出现提高情况,就得依照奖励标准之间所存在的差额去补足奖励 。这一系列款项是适用于处于2013年度一直到2019年度这个时间范围之内(所涉及到)的展览公司 。 在海珠区新设立起来的展览服务公司 ,一年的时间里负责服务的展览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 ,公司展览服务业务在一年当中总的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 ,那么便给予奖励 。具体所作的操作如同上述第1项里面叙述的那样 。这一系列款项是适用于自2013年度一直到2019年度这个时间范围当中(所含有的)展览服务公司.3.展览公司在境外包括港澳台也就是下同的区域独资设立子公司,展览公司在境外包括港澳台也就是下同的区域合资设立子公司。展览公司在境外,举办展览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在新办展年度此展览公司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奖励,在新办展年度的下一年度此展览公司也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奖励。展览公司在境外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展览公司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展览公司在境外举办展览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在新办展年度此展览公司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奖励,在新办展年度的下一年度此展览公司也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奖励。每个公司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奖励。国际著名展览公司于海珠区设立子公司,于海珠区举办展览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于海珠区设立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于海珠区举办展览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设立的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正常经营满1个完整自然年度后兑现奖励。5. 对于那些新获得了,属于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展览企业,会给予金额 thirty 万元并且只是一次性的奖励。6. 针对对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展览企业,依据具体的情况会给予特别贡献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是由区发展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为区会展办的机构去提请区发展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决定的。(二)相关说明,1,对于有关国际著名展览公司的认可,是由广州琶洲会展经济促进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才予以确认的,只有经过确认之后才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其中这一会展促进会简称为“会展促进会”,2.国际上颇为知名的展览公司,于海珠区设置子公司,设立独立核算的并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搭建办事机构,要是海珠区的展览公司前往境外设立子公司,构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设立办事机构的话,应当在办理好设立机构手续后的3个月之内,向着会展促进会提交申请奖励预登记,并且在第一个申请期,当年或者次年的5月份,向会展促进会呈上奖励申请。3.同一个展览企业在同一年度的时候,同时满足本方案内展览企业的多条扶持举措的,依照实际奖励金额比较高的条款来执行。如符合本方案奖励条款,且同时符合海珠区其他扶持政策里有关奖励条款规定的,按实际奖励金额较高的条款来执行。二、针对展会的扶持。本方案所讲的展会,是指各种展览会,是指各种博览会,是指各种展销会,是指各种交易会。4. 每届给予的资金奖励最高为30万元!(1)若展会对于海珠区会展经济有着重大积极影响的,或者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积极影响的,经营方可以申请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每届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奖励金额经过区发展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之后报请区政府决定。  (2)若展会是由国务院部门主办的,或者是由省级政府主办的,又或者是由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如果是著名展览公司主办的,经营方能够申请奖励比例提高,然而提高的幅度不多于10个百分点,每届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奖励金额经区发展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请区政府决定。(3)若首次于海珠区办展,这里的办展涵盖新创办以及迁入的情况,且展览面积当即达到10万平方米往上,经营方能够申请奖励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每届奖励金额最高为80万元,奖励金额随后要经过区发展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之后报请区政府作出决定 。2.若首次于海珠区办展,展览面积未达到前述奖励条款所要求的起点面积,那么可从展览面积达到起点面积的那一届别起始,奖励3届,奖励届别不必要具有连续性,不过计算跨度最多不超过前5届 。3.对展会,其在海珠区内举办,展览面积0.6万平方米以上,并且与上届相比展览面积存在增长情况,给予展会经营方奖励,每一届给予的奖励最高为30万元。其中,对于展览面积在0.6万平方米至3万平方米之间,且展览面积增长40%以上的展会,以该届场馆收取的展览服务费和展览面积年度增长率的乘积作为计算基数,该注释下同,按照此计算基数的40%给予奖励 ;对于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且展览面积增长30%以上的展会,按照前面所提计算基数的30%给予奖励 ;对于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间,且展览面积增长20%以上的展会,按照此计算基数的20%给予奖励 ;对于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如果在展览面积有比上一届展览面积有增上10%以上的情况,按照计算基数的10%给予奖励。4. 在海珠区内举办展会,展会的展览面积在0.6万平方米以上,境外企业参展面积在其中占比20%以上,对于展会经营方的海外推广费用,这当中涵盖印制外文宣传品的费用、海外媒体投放广告的费用,以及其他形式推广活动的费用予以50%奖励,每一届进行奖励时奖励最高为20万元,同一公司在一年之内奖励最多不超过30万元,同一公司在历年累计起来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实际依据需求可调整,实在字数和原句太接近不好操作,且这需要特定情形才用改造成这样 ,原文本语义衔接连贯已是较简洁清楚的表述,这样修改非工作文档正常需求,仅供文字创作玩闹参考或特定语境特殊需要哈 。 。 ,上述是为说明方便补充几句哈,实际输出就是前面按要求改的标点部分内容 :展览公司,或在境外子公司单独或与其他公司合作举办定期展览会举行展览场馆收展览的服务区对展览场地,每届奖励20%.%,%.以上或不超过20万元的比例,前三届展览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收取.%的服务费,每届奖励最高达20万元专业化继续将举行展览在海珠区的10个以上的展览将给予奖励举办展会次数连续在10届以上、20届以下,且最新一届展会展览面积处于0.6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若最新一届展会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举办展会次数连续在20届以上时,若最新一届展会展览面积处于0.6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倘最新一届展会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是按照该展会所达到的最高奖励标准来执行的,不存在重复奖励的情况,要是展会届别提高或者展览面积增大了,那就按照奖励标准的差额予以补足奖励,对新获得UFI认证的展会,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于海珠区举办展会的展览公司,能够申请区会展办来协助办理展会相关的手续,协调解决举办展会过程里的有关问题,区政府鼓励展览公司和展馆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展会与展会之间、展馆与展馆之间、展馆与展会之间进行友好合作、保持良性竞争。展会的经营方包含特定展会场地承租方,就是或展会摊位销售方。当承租方以及销售方并非同一公司,需由双方予以协商该申请主体是谁。一旦选定申请主体,原则上不获准进行变更 。若展会系由若干个公司一块组办,要经多进行协商,由实际负责经营展会的展览公司来申请,享受本方案相关扶持措施。同一展会在同一年度时,同时契合本方案展会的好些条扶持举措,得以按照实质上奖励金额较高的条款实际执行 。对有关著名展览公司的认可,由会展促进会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确认,经确认后方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这种展会是首届或首次举办的,是创新性题材展馆,是国际性展会,是全国性展会,还是专业性展会。对本条中涉及按实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当日或实际支付推广费用当日的汇率折为人民币计算的费用认可,这种费用是海外租用场地租金,是海外推广费用等使用外币支付的费用。7. 展会的经营方在展会举办前1个月向会展促进会提出申请奖励预登记,于展会结束后1周内向会展促进会提交展会总结报告。三、大型展会扶持方面,本方案所指大型展会,是展览面积达5万平方米之上的展会。(一)关于大型展会扶持措施,其一,支持展会恰当营造营商氛围,于展会举办场地周边,可依照相关规定设置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其二,给展会经营方颁发“海珠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卡”,俾使其享受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其三,由区会展办带动,召集海关、检验检疫部门以及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不失时机、迅疾地协调展会举办期间出现的问题。6. 协调海关驻会监管事宜,积极指导展会进境展品去申请享受海关免除关税担保。对于已获批作为指定场馆备案的大型展览会的展览品,协调海关开通“绿色通关”通道,确保进境展览品能够及时参展。(二)有关说明,1.展会经营方于展会举办前3个月向会展促进会预登记,展会经营方于展会举办前3个月向会展促进会提供相关材料。2.申请本款第1项扶持,展馆范围内的宣传方案可由展馆组织实施,申请本款第1项扶持,展馆范围内的宣传方案可由展会经营方组织实施,申请本款第1项扶持,展馆范围内的宣传方案可由其授权第三方组织实施。展馆红线范围以外的宣传由会展促进会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做该组织实施相应工作。区城管局指导合理设置宣传物。区城管局牵头进行取缔查处工作,街道和区会展办协助进行取缔查处,取缔查处针对不符合本规定的户外宣传。3.区会展办牵头,依法落实扶持措施二至六项。四、对大型国际会议的扶持,本方案所称大型国际会议,是指有且在五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包含港、澳、台)或者国际性组织人员参加的会议且与会人数在一百人以上并且外国与会人士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会议经会展促进会组织并经专家评审认定且会议主题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 。(一)会议扶持举措,1. 首届于海珠区开展且 promise 在海珠区连续举办 5 届以上的会议,或者从广州市外面迁至海珠区举办且 declare 在海珠区连续举办 5 届以上的开会,前三届依次按会议花销 20%、15%、10%的比率给予会议承办方资金奖赏。会议cost涵盖场馆收取的展览手续费、推广所花费用(包含印制宣传稿件、媒体投放广告、其他样式推广活动所耗费用)、嘉宾招待费(包含会议演讲嘉宾的差旅支出、会议前一天以及会议期间的住宿花费)等 。每年每届所设奖励最高为30万元,针对同一经营方而言,在一年时间内最多不会越过50万元,同一经营方历经多年累计起来则不超过150万元。若会议对海珠区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具备重大且积极的影响,那么经营方能够申请每届会议的奖励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而每届奖励金额上限是50万元,奖励金额经过区发展会展业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过后会报请区政府来决定 。要加大对会议品牌的推广力度,在海珠区涉及参加各类大型展览、投资推介、贸易洽谈等招商活动期间,要优先着手宣传以及推介招商 。1.会议的经营方,是指该会议场地的承租方或者会议的销售方。承租方与销售方并非同一公司的,双方自行去协商申请主体。会议是由多个公司共同联合组办而成的,自行协商确定由实际经营该会议的公司去申请、享受本方案相关的扶持措施。会议的经营方在会议举办前1个月向会展促进会提出申请奖励预登记,然后由会展促进会咨询专家意见之后给予确认,只有经过确认了才可以去申请享受相关待遇。会议的经营方在会议结束后1周内向会展促进会提交会议总结报告 。3.在自有场馆办会议,且没产生展览服务费,会展促进会组织对该展馆当年展览服务费平均水平开展调研,经区会展办审核,按此平均水平执行相应奖励。五,对琶洲会展产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与扶持,建设琶洲会展产业孵化基地,以一种模式认定、扶持一批会展产业孵化基地园区,这里提及的园区被简称为会展园区。园区总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若有引进会展知名龙头企业的情况可放宽至6000平方米以上,这是其一;具备会展产业链企业正常运营所需的基础环境条件,这是其二;编制园区招商策划书、园区管理办法等文件且经会展促进会审核同意,同时按照招商策划书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招商,这是其三;与区会展办签订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周年内,展览企业租用总办公面积占园区可租赁办公面积的70%以上,这是其四,此为申请认定为会展园区的条件。(二)针对会展园区存在相关的扶持办法及举措措施,旨在支持园区的发展与建设,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要协调电信服务运营的主体,为园区去配套建设达成能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公共无线网络接入的基础设备设施;其二,需协调供电部门,进而对园区实现供电保障情况进行改良助力,从而提高园区对应的供电保障能力;其三,应协调到海关部门,着重向其请教指导,研究设立与会展园区相匹配的海关会展专有的监管区域;其四,要向园区运营企业发放“海珠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卡在手中”,让其能够凭借手里的卡享受重点企业所专有的绿色通道的各项服务保障 。园区引进自海珠区外且在海珠区经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统计管理的展览企业,园区引进于海珠区新设立的展览企业,二者其一且企业承诺3年内不会迁离海珠区,新引进对象于年度展览业务产生总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在企业进驻园区的下一年度园区运营企业会给出20万元一次性奖励。符合本描述并契合海珠区其他政策中有关于奖励条款规定的,遵照实际奖励金额更高的条款来执行。园区从海珠区外引入UFI成员企业的情况,展览企业进驻园区一周年被认定为UFI成员企业的情况,于下一年度给园区运营企业按照每家UFI企业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园区运营企业同时去申请上述第5、6项扶持措施时多项奖励累计不超过80万元。园区运营企业完成招商工作并且达到协议要求的情形下可以申请以下扶持园区运营企业专项补贴。补贴标准是这样的,依据入驻园区并租用了总办公面积的展览企业,每月针对每平方米这个面积数目补贴10元,补贴的限时是2个完整的自然年度这么一个时间段,每年补贴金钱的额度里头最高限度是150万元 园区提升配套设施能够获得奖励。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要在动工之前朝着区会展办提交申请,并且得在完工之后可以成功通过验收,满足这些条件的,会给予它资金奖励。这里说的资金奖励,是以投入其中的、确实按照需求建设与装备了相应用途产品机器设备并且以建筑、筑路、架桥等土木工程和场地进行平整而投产兴办公司支出并以法定方法经核查属投入企业,使用公司款项而无代价供给的货币补助数额减去土地转让价格款项和运用基金所支出补贴的部分所得款中剩下数为基数进行计算的,得到该余额所得数为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减基建和土地款和财政扶持资之和去除后余数的10%数额那样相对应的金钱层面激励,同一园区范畴以内能够获得的奖励最高标准是50万元对于园区提升配套设施的那种奖励是符合的,而且同时情况是符合海珠区其他诸多政策当中有关奖励这种条款规定情形的呀,那么就按照实际奖励金而言,是金额在那些要求高一些之中属于较高条款从而拿来执行的哟。对于有关特定园区引进关于会展方面很知名的龙头企业的这种认可行为呢,是经过会展促进会去精心组织一批专家来进行评审以后再切实给予确认处理的呀,只有经过经过认真而有效合法程序的这么去仔细确认之后呢才可以申请进而去欣然享受与该企业相关的一些便利良好待 遇呀。对会展核心人才有着激励措施方面的规定里面呢涉及众多东西,其中关于申请享受会展核心人才在自身与会展上有相关事宜所涉激励措施本身是有条详细条件明细的呀,第一个有关条件是这样子的,要求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这么情况呢,同时并且也需要在展览企业切实从事会展有所牵涉连接一系列相关工作呢,而且要具备5年以上会展有所关联相关工作经验的状态哟。2.所在企业商事登记要在海珠区,税务登记也要在海珠区,统计管理同样得在海珠区,并且企业上一年度展览业务营业收入要在100万元以上 。3.申请相关激励措施的时候,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距离有效期届满之日得1年以上 。4.在企业里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在企业里从事核心岗位工作 。1. 会展核心人才若参加经政府部门认定审核由广州大专院校、研究以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备案相关会展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的时候,会给予教育培训方面奖励、此项教育奖励标准是教育培训产生实际花费掉学费的50percentage,奖励最高额度数目1o元k,每个人最多能够享有2次奖励机会。2,对于获取一级展策划师师认证、会展策划师二级等权威国家认证会展核心人才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3.参照广州市以及海珠区引进拔尖人才的相关政策,优先去提供人事代理等人事人才服务。,(三)有关说明,1.对于有关会展核心人才从事会展相关工作达5年以上以及从事高级管理、核心岗位工作的认可,由会展促进会组织专家评审之后予以确认,经确认之后才可以申请享受相关待遇。,2.其它会展相关服务机构参照执行。,七、申请程序,区会展办委托会展促进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且对特定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一)申请去享受展览企业以及展会和会议扶持措施的程序,1.对于大型展会的扶持措施,是在展会举办以前3个月去申请,其余的扶持措施通常是在每一年5月份聚集起来进行申请如果逾期申请的话,就会被认为放弃奖励,不再对此接受补申请,2.企业朝着会展促进会去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去递交有关的证明还有说明材料,让会展促进会针对申请资料作出初步审查,3.区会展办来牵头,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申请材料开展审核,提出奖励方案,向着社会开展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的投诉,由区会展办负责受理并核查;区会展办凭借公示情况,将确定的奖励方案上报区政府审定后,再公示于社会;用于奖励的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至获奖企业,(二)其关于认证会展园区的程序为,园区运营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能够用作证据证明的且带有说明性表征的资料向展会推动发展工会进行呈递来申请被认定,申请给出的资料将由其第一步施行前期审查,区会展会与其他有关部门一起担当主导,根据申请所给出的物料,核查物料并在社会上公开15日,作出关于核查结果的显示在公示期间,负责受理投诉以及核查投诉情况的是区会展办 。区会展办依据会展园区的公示状况 ,把会展园区认定名单提交上去来让区政府进行审定 。针对会展园区开展相关动作时 先是授予具有一定标示意义的牌子 并且将这一会展园区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是区科工商信局 。园区被认定之后的一个月时间以内 由区会展办作为主导方 来落实会展园区扶持措施里的第1到第3项扶持举措 。申请享受会展园区扶持措施当中的第4到第7项扶持措施时 所遵循的程序 等同于本款当中的地(一)项 。申请享受会展核心人才激励措施时,须由人才所在的企业,备齐经教育部门鉴定的学历证书,备齐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齐齐工作经历与社保证明,备齐经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等有关证明材料,向会展促进会提出核心人才具体名额名单。每个企业最多只可以申请3名核心人才,一旦进行申请,在3个申报周期之内不得变动更改。2. 能够申请去享受会展核心人才激励措施当中第1项到第2项激励措施的程序,跟本款第( 1)项一个样 3. 申请获取会展核心人才激励措施第3项激励措施的,让区组织人事部门依靠企业核心人才具体的需求,还有企业以及个人对于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情形,去协调有关部门把广州市、海珠区引进拔尖人才的相关政策给落实好 八、其它 1. 可以享受本方案扶持的企业得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商事、税务登记以及统计管理都处于海珠区,并且近两年之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申请本方案扶持措施的展会或会议,原则上每届间隔不会超过2年。本方案里所称的“以上”涵盖本数,“以下”不涵盖本数。申请本方案扶持措施的企业,应当书面承诺自最近一次获得扶持起算计的3年内都不会迁离海珠区,要是那些违反承诺的企业,应该在办理迁离手续之前就全额退回所获取到的奖励。申请奖励的个人,应当书面承诺,自最近一次获得扶持之日起3年内,会留在海珠区企业工作违规承诺的个人,应在办理人事档案的迁移手续前,全额退回所获得的奖励资金。承担本方案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守工作纪律依照法律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必须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本方案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资金的企业有关单位不仅要停止实施相关优惠性政策而且要追缴奖励之资金还要向社会进行公告。对于在开展工作进程之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取消其参与本方案相关工作的资格,并且提请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工作时的单位运用所依照法规加以处理;要是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7. 本方案在发布之日进行实行,有效期为5年,一般性地适用于2014年度直至2019年度展览企业。本方案有效期满了之后,有关认定奖励措施就不再执行。相关法律依据出现变化或者有效期截止,依据实施的状况来依规进行评估修正。公开的方式为,主动公开,由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于2016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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