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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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山东省检察院又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的称号,这已是该单位第三次获得这一荣誉。这份荣誉,源于其认真履行职责,并作出了显著贡献。

过去三年,省检方处理涉黑案件达4986例,提起诉讼9594例,督导立案121例,新增认定166项,实施追捕追诉1462例,纠正诉讼违法行为182例,没收犯罪资产2.33亿元,直接查处司法人员背后的庇护者13名。

检察长带头办案

三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涉黑恶案1119件

山东省检察院牢牢担负起政治使命,不断强化政治意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活动,累计组织38场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检委会会议,专门讨论安排,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决胜战""六大清理行动""打击涉黑涉恶资金犯罪"等若干工作计划35份;市县级检察机关逐级动员,促进工作全面展开。

列车疾驰主要依靠车头引领。山东省三级检察院皆设立了以检察长为负责人的工作小组,实施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的做法,针对每一起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都安排“1+N”模式的专业团队负责审理。省级检察院的负责人亲自办案,仅检察长就指导了十起涉黑恶案件,三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共同处理了共计一千一百一十九起涉黑恶案件。

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率领团队提前参与案件处理,并在法庭上支持对董某滨等22名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董某滨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执行。淄博市检察院逐个审查区县检察院受理的黑恶势力案件,促进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先后与市公安局共同重点处理了聂勇、冯璐薪等重大案件。菏泽司法部门注重标杆示范带动作用,主要领导亲自办理案件七十三起;各级协同合力推进,成立专业办案组十八个,批准起诉涉黑涉恶案件一百一十一件四百一十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一百一十一件六百九十八人,下达检察意见文件一百九十二份。

山东省检察院针对阶段性核心任务,现场检查超过三十回,对出现的两百多个差错限期纠正。持续实施每周统计、半月公布、整月评比,施加工作动力。在2020年七月末和九月末这两个特定时间点,均准时达成全国扫黑办与最高检布置的"案件全部办结"工作指标。

强化源头治理

从打击为主转变为打击与整治并重

要是心情不好,别说潍坊,整个山东都休想买到优质海肠!潍坊有个黑社会头目叫王某,曾经非常猖狂。这个团伙靠暴力和贿赂,把潍坊大片海域都控制了,独占了当地海肠的生产和销售。他们自己搞了个假海上巡逻队,强迫渔民交钱,还敲诈勒索,把市场搞得一团糟。青州市检察机关主动协作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就组织领导黑社会团伙等十一项罪名提起诉讼,青州市审判机关依照法规对王某等三十三人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裁决,有效摧毁了“保护网”。该涉黑团伙覆灭之后,潍坊海域重新恢复了正常的捕捞作业秩序。

根据掌握的信息,针对专项行动,全省范围内依法打击了干预民间矛盾活动的秘密执法组织、强行承包工程的行为、欺压同行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批准逮捕案件一千件涉及二千八百二十二人,随后提起诉讼的案件有八百九十五件牵涉七千四百三十一人。

烟台朱某君等涉黑团伙,肆意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强行把20多个海域掌控在自己手中,还伤害了不少人,他们用黑社会势力保护商人利益,又靠商人来资助黑社会组织,这种行径让当地百姓非常痛恨。朱某君等最终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大家对此感到非常高兴。过去三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对掌控基层权力、借助家族势力欺压乡邻、挑起村民冲突等涉黑涉恶案件提起诉讼共177起涉及1540名被告;针对街头恶霸、海域霸主、沙场霸头等涉黑犯罪提起诉讼达204起涉及1618名被告;同时起诉高利贷诈骗案件384起涉及2870名被告,切实回应了民众诉求,显著提升了民众的获得感、幸福体验和安全感。

山东省检察院将强化行业治理列为专项工作的重点任务,促使构建起行业监管和治理的长效体系,借助大数据智能司法平台向全省范围内的18起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发布检察意见,引导专项行动从侧重打击转向打击与治理并行的模式。山东各级检察机关共提交了3240份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的检察意见,相关反馈和整改工作均实现了100%的完成率。

释法说理贯穿始终

七成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办理张某涉黑案件期间,检察机关提前参与其中,指导公安机关针对22项内容中的456个细节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鉴于张某犯罪团伙资产规模庞大且资金流向复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成立专项工作组,监督查封冻结涉案资产达2.3亿元,追回赃款500万元,为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阶段奠定基础,法院完全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刑罚裁量意见。

处理涉及刘某等三十六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时,枣庄市市中区检察机关自始至终注重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三十名被告人在案件审前阶段就表示了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针对其中担任首要分子的刘某等六名嫌疑人,检察官进一步开展思想引导和情感沟通,促使这六名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从而有效压缩了案件审理时间,显著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零二零年,山东省各级检察机关运用从宽处理涉黑案件程序处理了三百一十七件,此类案件在受理起诉阶段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七十七点一三,这一比例较二零一八年增长了五十三个百分点,并且每件案件的庭审时间平均减少了四天半。

中央督导组高度赞扬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方面的努力,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的称号,并且三次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上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该院有一位工作人员获得了中央政法委授予的“平安之星”荣誉,三十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两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五个案件被省委政法委选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坚决打击所有黑恶犯罪行为,绝不放过任何涉黑涉恶分子。山东省检察机关持续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案件办理力度,深入挖掘并惩治背后的“保护伞”,精准清除非法获取的“黑财”,切实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保证“扫黑除恶”行动符合民众意愿、维护人民利益、赢得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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