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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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商院科〔2021〕3号

第一章  总  则

为促进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效能的双重提高,致力于培育和选拔顶尖科研创新人才,构建卓越的科研创新团队,促进学术繁荣与科技进步,对科研创新团队的构建与管理实施规范化,依据学校发展的具体情况,特此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创新团队”涵盖了由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科技、教育、发改委、工信、商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学校内部成立的各类科研创新团队,以及由学校自行规划并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

第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聚焦科技与产业发展的前沿领域,致力于探索和应用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以及产业应用技术的研究工作。

针对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致力于推进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政治、职业教育以及艺术传播等众多领域的深入研究。

3.面向区域经济,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等问题的研究。

强化科研创新,积累丰硕成果,主动参与国家、省级、市级等不同层级的科研项目及成果奖项的申报,力求在关键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的评选上实现重大突破。

深化应用性研究,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及技术的扩散与推广,为区域内的行业和企业提供优质的科研社会服务,同时在跨领域项目上实现新的进展。

致力于培育杰出的学术领航者和卓越的创新人才队伍,促使他们跻身国家及省市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扶持计划之中;构建学术梯队,聚焦特色研究方向,为学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负责或参与校内构建的国家、省级、市级以及校级不同层级的科研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智库基地等)的设立工作,并与这些平台进行协同建设,实现优势的相互补充。

第四条科研创新团队组建途径: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和各部门为基石,依据自身特长及学校发展需求,携手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科研工作者,深入挖掘行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致力于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学术性研究以及科技创新活动,循序渐进地培育和打造一支以杰出学术领航者为骨干,研究方向(领域)稳固,团队构成合理,秉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展现团结协作、追求创新进取的团队精神,在省内外乃至全国范围内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卓越科研团队。鼓励跨学科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学校特设科研创新团队专项经费,此项申报与选拔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而科研创新团队的构建周期则设定为三年。

第二章  申报与遴选

第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依照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文件所设定的申报标准进行操作,在满足相同条件的前提下,将优先向那些已经获得学校认可的科研创新团队进行推荐。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研究目标清晰,方向固定,需紧密契合国家及地方的发展规划。需集中精力探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实际问题,以及学校重点推进的学科领域和研究课题,进而进行创新性研究。

科研创新团队的领头人需在所属研究领域拥有显著的研究成果及学术声誉;他们应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治学态度严谨,勤奋好学,责任心重,且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需负责并成功完成至少一项市级或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或者所负责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资金达到10万元或以上,或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荣获市级或更高级别的科研奖励三等奖或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转化所得金额达到5万元或以上,或者发表过两篇或更多的高质量科研论文,或者在研究领域出版过一本或以上的专著;原则上,他们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及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团队规模通常在5至10人之间,成员们在申报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以及社会服务方面紧密协作,共同推进科研创新活动;团队成员需具备合理的专业和年龄分布,其中至少应包括2名高级职称人员,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加入一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此外,成员们还需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过去5年内负责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并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具体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业绩名称

哲社类团队

科技类团队

纵向科研项目

市厅级及以上≥2项

市厅级及以上≥1项

科研奖励

市厅级及以上≥1项

横向到账经费

≥6万元

≥12万元

专著、论文

高水平论文≥6篇

(相关领域专著1部可视作高水平论文1篇)

高水平论文≥3篇

(相关领域专著1部可视作高水平论文1篇)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10项

申报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名称及研究方向应避免与我校现有或正在建设的校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相重叠。

该学校引进的资深高层次人才主导成立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依照引进时的协议规定进行运作,其活动不受先前所述条件的约束。

第七条  科研创新团队遴选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按照相应主管部门遴选办法及通知执行。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团队负责人需填写《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随后,该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学部)学术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推荐。经过部门初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相关材料将被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召集校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具备申报资格的团队进行评估,专家小组随后给出评估意见,评审过程通常采取差额选拔,优先选择优秀团队。

评审结果经专家组上报至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随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公告。公告发布后,学校随即安排经费的下发,科研创新团队便正式开始了他们的工作。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科研创新团队管理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采用了一种“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模式,该模式包括计划立项、中期考核以及终期验收等环节。

经学校批准设立并启动的科研创新团队需提交《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件2),并在项目启动后一个月内向科研处提交核准备案,此文件将作为项目验收和评估的关键凭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期,需提交《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申请结项时,则需提交《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团队负责人承担制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及目标的任务,同时负责对科研创新团队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管与评估,并确保科研团队建设资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团队负责人所在的部门承担着整合资源的重任,致力于为科研创新团队营造优越的科研环境。

学校强化了科研创新团队的培育工作,注重了团队间的交流合作,并致力于经验的归纳总结,全面提升了团队建设的进程管理。

第九条 科研创新团队考核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文件要求,需执行阶段性评估(包括年度和中期)以及项目竣工后的验收评估。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在建设期间,科研创新团队需依据《任务书》接受评估。团队成员发表学术论文、撰写专著或获得专利等成果时,需得到团队负责人的批准。相关研究成果需注明“XXX科研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编号)”。团队需务必实现以下(1)至(3)项要求,并从(4)至(8)项业绩要求中挑选两项进行达成。团队负责人需亲自至少履行第(1)至(3)项任务中的每一项(具体要求见括号内说明),科研创新团队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需由多数成员共同参与完成,且当团队成员的业绩与团队研究方向相吻合时,方可被计入团队的研究成果认定范畴。所述成果均限定在团队申报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之内。

成功申请市级或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不少于两项,其中由团队负责人领衔的项目至少有一项。

需发表不少于4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且团队负责人需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

横向课题所获得的经费总额需达到三十万元及以上,且在团队负责人主导的横向项目中,到账的金额不得低于八万元。

(4)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申请至少拥有10项发明专利,亦或是获得至少1项发明专利的授权,或者拥有不少于12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

(6)出版专著≥1部;

(7)决策咨询报告获得领导批示或区级以上政府单位采用1项;

(8)团队在任务书中提出并经专家组确认的自选业绩条目;

中期阶段进行评估。科研创新团队在实施过程中需提交《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评估报告》。若中期评估合格,学校将发放30%的中期建设资金;若评估不合格,后续的建设资金将暂缓发放;对于未参与中期评估的团队,学校将取消其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资格,并要求退还已发放的建设资金。

项目完成后的最终审查。科研创新团队的终期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在项目资金支持到期后的30天内,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最终的研究成果以及结项的正式申请。科研创新团队若达成所提业绩指标,或成功申报为省级或更高级别的科研创新团队,则其建设期满后考核将合格,并满足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关于“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一项;而未能完成既定业绩要求的团队,其考核结果将是不合格。对于成功通过考核并荣获省部级或更高级别科研创新团队立项的团队,学校将提供一至两万元的奖励;而对于那些满足业绩标准并通过考核的团队,学校将颁发五千元的奖励。

创新团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期满考核,其负责人需在建设周期结束前三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交延期考核的申请。该申请需得到所在部门的批准,并随后提交给科研处进行审核。此类延期考核的期限最长可达一年。

若建设期满考核未能达标,将取消相关团队的建设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建设资金。对于被取消资格的科研创新团队,将进行通报,且其负责人在未来3年内将无法申请或参与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

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

第十条  科研创新团队经费资助标准

(一)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科研创新团队若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经费支持,学校将提供等额的配套资金。对于上级管理部门未提供经费支持的团队,若文件中有明确要求学校进行配套,则依照文件规定操作;若文件中未作规定,则按照相应类别资助团队的额度,提供50%的配套建设资金。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在项目实施期间,该校将为每个科研创新团队提供八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该资金将分阶段发放。具体来说,项目启动当年发放总额的60%,项目进行到中期且通过中期评估后发放剩余的3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10%。

第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

团队建设资金需严格依照既定计划进行分配,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合理安排,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团队发展及关联科研工作,其使用需遵循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及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资金需独立设立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在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团队负责人需及时完成资金使用的最终结算。

项目完成后,创新团队需进行详尽的财务总结和最终决算,随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将相关资料报送科研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所指的职称、数量等级等涵盖相应级别,例如,中级及以上包括中级职称,一项及以上包含一项,市级及以上包括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包括三等奖。

第十三条规定,学院所属的科研创新团队应统一采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XXX科研创新团队”这一名称。

根据《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修订)》中的“附件4: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成果的认定需遵循此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刻起开始执行,与此同时,原先的《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锡商院科〔2016〕1号)亦将停止使用。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科研处所有。对于未明确的事项,科研处将提出建议,并提交给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最终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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